联系客服QQ:86259698

688629 科创 华丰科技


首页 公告 华丰科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华丰科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4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许健先生的辞职报告,许健先生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许健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增设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和 1 名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人数由 7 名调整为 9 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佳丽女士、顾尚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非独立董事补选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原定任期              是否继续在上市  是否存在未
 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到期日    离任原因  公司及其控股子  履行完毕的
                                                          公司任职      公开承诺

        第二届董  2025年 12  2027年6月  公司治理

 许健    事会非独  月 11 日      3 日    结构调整        否            否

          立董事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许健先生的辞职报告,许健先生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许健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许健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
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许健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许健先生在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许健先生在任职期间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增设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和 1 名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人数由 7 名调整为 9 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
过,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佳丽女士、顾尚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王佳丽女士、顾尚林先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2 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佳丽女士,汉族,1984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法律专业。2007 年 7 月至 2013 年 12 月,历任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检察
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2013 年 12 月至 2022 年 7 月,历任绵阳市纪
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科级纪检员、副科级副主任、案件审理室副科级领导干部、三级主任科员、案件审理室副科级副主任、三级主任科员、案件审理室正科级副主任;2022 年 7 月至今,任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规与风控部副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佳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合规与风控部副部长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顾尚林先生,汉族,1977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
士,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1999 年 7 月至 2006 年 4 月,任长虹技术装备公司自
动化研究所自动化工程师;2006 年 4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四川虹欧显示器件
有限公司装备动力部工艺设备科科长;2014 年 11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长虹智
能应用事业部工厂智能技术研究所自动化室主任;2015 年 9 月至 2016 年 2 月,
任长虹工程技术中心自动化研究所智能终端开发;2016 年 2 月至 2018 年 1 月,
任四川长虹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制造经理;2018 年 1 月至 2024 年 4 月,
任四川长虹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部长、兼任智造技术部部长;2024 年 4 月至今,任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智能制造推进部副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尚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智能制造推进部副部长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