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5-014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
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3.8160 万股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5.39 元/股调整为 14.09 元/股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 年 1 月 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孔小文女士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 年 1 月 8 日至 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07)。
(四)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
(五)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六)2022 年 3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七)2023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3 年 5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公司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共计 4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解除限售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 11.5752 万股,并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上市流通。
(十)2023 年 5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
(十一)2023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三)2023 年 8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回购注销已实施完成。
(十四)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五)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
(十六)2024 年 7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公司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共计 4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解除限售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8.4588 万股,并于 2024 年 7 月 9 日上市流通。
(十七)2024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八)2024 年 9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回购注销已实施完成。
(十九)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的情况说明
(一)调整事由
2024 年 9 月 9 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 年 10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2024 年半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确定以 2024 年 10 月 31 日为
股权登记日,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
同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计划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对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发生派息事项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15.39-0.30-1.00=14.09 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具体如下: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