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6-003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利德”或“公司”)
拟使用现金方式,拟以不超过人民币 8,600 万元收购浙江信测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测通信”或“标的公司”)五名股东持有的 26,454,816 股标的公司股份(占标的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51%,以下简称“标的股份”)。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最终整体估值及标的股份的最终转让价格,由各方参考评估报告中确认的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若本次交易顺利完成,信测通信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根据初步尽职调查情况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签署的《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仅属
于各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意向协议付诸实施和推进过程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最终交易方案由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各方签署的正式交易文件为准。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披露的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交易最终的收购协议尚未签署,收购事项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暂无
法预估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一、 本次交易概述
光纤通信网络测试和电磁环境监测是测试测量仪器仪表行业的重要下游领
域,信测通信主要从事光网络建设维护产品及电磁环境安全监测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产品广泛应用于光纤通信网络的部署、维护、故障定位,以及电磁环境的实时监测与安全评估,是国内该领域技术积累深厚、产品线覆盖较全的厂商之一,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通过本次收购可整合双方优势,发挥产业链协同效应,帮助本公司实现业务领域的进一步扩展,契合公司仪表专业化与仪器高端化的“双引擎”驱动发展战略,丰富公司产品矩阵和应用领域,完善行业解决方案。同时,依托本公司在测试测量仪器仪表行业的供应链、制造能力和销售渠道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增强标的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有望助其实现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
基于双方的业务协同有利于双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公司与刘平、夏震宇、翟朝文、沈阳、杨明五人(以下合称“转让方”)于近日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公司拟收购转让方持有的信测通信 51%的股权。具体交易方案、交易价格等以最终签署的正式交易文件为准。若本次交易顺利完成,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将以现金支付方式完成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订的《意向协议》仅为意向性约定,具体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本次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和决策程序。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刘平,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10105******,住所:上海市普陀区******
2、夏震宇,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10105******,住所:上海市长宁区******
3、翟朝文,男,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10104******,住所:上海市徐汇区******
4、沈阳,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10107******,住所:上海市普陀区******
5、杨明,男,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652901******,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
最近三年,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方未发生类似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交易对方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简介
企业名称: 浙江信测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 年 11 月 2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084294850N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5187.2187 万元人民币
证券简称:信测通信
股票代码:873543(2020 年 12 月 1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分层情况:创新层
法定代表人:夏震宇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硖石街道宗海路 1 号 7 幢
经营范围:电子芯片产品、数控机床、仪器仪表研发、生产、销售;仪器仪表租赁;通信设备(不含大功率无绳电话、地面卫星接收设备)、计算机硬件销售;计算机及智能数控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及系统测试;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信测通信前十大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刘平 16,286,083 31.40%
2 夏震宇 15,106,218 29.12%
3 翟朝文 5,592,068 10.78%
4 沈阳 5,480,531 10.57%
5 海宁市信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75,244 4.00%
6 杨明 1,613,745 3.11%
7 海宁力合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21,400 2.74%
8 骆静 296,598 0.57%
9 王忠华 263,000 0.51%
10 张晓娥 211,600 0.41%
总计 48,346,487 93.21%
注:截至本公告日,信测通信尚未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
(三)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信测通信主要从事光网络建设维护产品及电磁环境安全监测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主要包括通信光功率计等基础仪表、光时域反射仪产品(OTDR)、光纤传感产品和电磁测量产品四大类。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光纤通信网络的部署、维护、故障定位,以及电磁环境的实时监测与安全评估,是国内该领域技术积累深厚、产品线覆盖较全的重要厂商之一。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 71 项专利技术,先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
(四)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本公告日,信测通信尚未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标的公司 2023 年、2024
年及 2025 年 1-6 月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财务指标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未审计) (已审计) (已审计)
资产总额(万元) 10,222.36 11,235.71 9,853.61
负债总额(万元) 1,251.61 1,583.47 895.79
净资产额(万元) 8,970.75 9,652.24 8,957.81
营业收入(万元) 3,424.81 7,764.84 7,559.08
净利润(万元) 355.95 1,472.51 1,301.04
四、 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一):刘平
转让方(二):夏震宇
转让方(三):翟朝文
转让方(四):沈阳
转让方(五):杨明
受 让 方: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目 标 公 司: 浙江信测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上述各方以下单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转让方(一)、转让方(二)、转让方(三)、转让方(四)及转让方(五)以下合称“转让方”)
(一)本次交易方案
经各方初步协商一致,受让方拟以现金方式收购转让方持有的目标股份。受让方若受让标的股份后,将成为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目标公司 26,454,816股股份,占目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51%。
(二)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及交易意向金
1、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
(1)各方初步预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不高于 8,600 万元(大写:捌仟陆
佰万元整)。
(2)各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由受让方
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目标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本次交易目标公司的最终整体估值及标的股份的最终转让价格,由各方参考上述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确认的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
(3)股份转让价款的付款先决条件、支付阶段及支付方式等,由各方在正式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另行协商确定。
2、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意向金
(1)受让方于各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1,000 万元
(大写:壹仟万元整),作为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意向金(下称“意向金”)。该笔意向金应支付至以目标公司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由目标公司专项代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受让方与转让方共同出具书面指令确认,目标公司及任何一方均不得划转、使用该笔意向金。
(2)在意向金支付后,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意向金按如下方式处理:
① 各方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后,且首次交割的付款先决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或被受让方书面豁免时,受让方应按照各方正式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下称“正式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向转让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转让方收到正式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的首笔股份转让价款之日当日,受让方与转让方应共同向目标公司出具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