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4-018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优利德”)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3 号文)文件核准,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7,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11元。截至2021年1月26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7,5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525,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8,665,534.4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6,859,465.6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容诚验字[2021]518Z0005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募集资金净额变动情况表: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47,685.95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749.72
其中:1、以前期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484.16
2、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65.56
减: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860.75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1,857.88
其中:1、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
其中:2、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357.88
减:以前期间累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22,080.05
减:本报告期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3,885.00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6,751.99
购买银行理财/结构性存款等投资 0.00
支付的发行费用相关进项税额 265.71
募集资金期末银行余额 6,486.28
2023年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21年1月26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4,860.75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860.75万元;(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1,857.88万元,其中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500.00万元,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永久转入流动资金7,357.88 万元;(3)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885万元,累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5,965.05万元(不包含补充流动资产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1,749.72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6,751.99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共0.00 万元,用募投账户支付发行费相关进项税金额为265.7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6,486.2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1月26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东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松山湖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松山湖支行”)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东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901011901236196)、在招商银行松山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769909056710999)。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2年12月6日招商银行松山湖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769909056710999)已注销。
2021年11月8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东莞分行、长城证券、全资子公司优利德科技(河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利德河源”)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东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901013101337551),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3年1月12日中信银行东莞分行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8110901013101337551)已注销。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招商银行松山湖支行 769909056710999 已注销
中信银行东莞分行 8110901011901236196 6,486.28
中信银行东莞分行 8110901013101337551 已注销
合计 6,486.28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 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1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年2月25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之前按规定购买的投资产品已到期,未收回理财投资产品金额为0元。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500万元的超募资金和1,021.14万元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亦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将4,5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情况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高端仪器仪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505.16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高端测量仪器与热成像研发中心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500万元的超募资金和“仪器仪表产业园建设项目(第一期)”
1,021.14万元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2、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高端仪器仪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公司和全体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