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8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 年 9 月 3 日至 2024 年 9 月 12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 年 9 月 13 日,公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47)。
3、2024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9)。
4、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
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
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事由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 名激励对
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 8,000 股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由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2 名
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000 股。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管理办法》《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由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000 股。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礼丰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