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5-013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5.0325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已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首次授予 330.00 万股,预留授予 30.00 万股。
(3)授予价格:16.10 元/股(调整后)。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131 人,预留授予 33 人。
(5)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相应批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 25%
应批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相应批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 25%
应批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相应批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 25%
应批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四个归属期 自相应批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 25%
应批次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4 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4 年三季报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比例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相应批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 33%
应批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相应批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 33%
应批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相应批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 34%
应批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4-2027 年四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归属,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进行考核。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营业收入(A)(亿元)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 2024 7.00 6.80
第二个 2025 7.80 7.60
第三个 2026 8.60 8.40
第四个 2027 9.50 9.20
指标 完成度 指标对应系数
A≥Am X=1
营业收入(A) An≤A
A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每批次计划归属比例=X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预留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限制
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同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营业收入(A)(亿元)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 2025 7.80 7.60
第二个 2026 8.60 8.40
第三个 2027 9.50 9.20
指标 完成度 指标对应系数
A≥Am X=1
营业收入(A) An≤A
A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每批次计划归属比例=X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当期激励对象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③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设定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B、B-、C、D 六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绩效评级 A B+ B B- C D
个人层面归 100% 100% 90% 40% 0% 0%
属比例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12 月 1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宁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3)2023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
议。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0)。
(4)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5)。
(5)2024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