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5-054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0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03.291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99元,共计募集资金60,203.0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997.2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5,205.79万元,已由原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于2022年12月2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39.77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266.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15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52,266.02
减:募投项目累计支出(含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 50,624.94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0.25
加:利息收入 106.49
减:专户注销转出 45.71
加: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销户当日)注 1 1,701.60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注1: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50,624.94万元,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701.3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金额为1,701.60万元(实际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的金额与议案审议金额之间的差额为结息所致)。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实有余额0.00元,并已完成账户注销。
(二)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3月1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47号),同意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25,28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3.2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899,999,971.52元,扣除不
含 税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29,314,551.81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870,685,419.7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5〕3-16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项 目 序号 金 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A 187,068.54
项目投入 B1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
项目投入 C1 162,803.16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8.66
专户注销转出 C3 0.83
项目投入 D1=B1+C1 162,803.1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C3 27.83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4,293.2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4,356.42
差异 G=E-F -63.21
注:差异系截至 2025 年 06 月 30 日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63.21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原保荐人中信证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佰维存储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广东泰来封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同公司、原保荐人中信证券于2022年12月5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根据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需要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聘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公司及子公司与原保荐人中信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中信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泰联合证券承接。
鉴于公司保荐人已发生更换,2024 年 7 月 18 日,公司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
券、存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全部结项,公司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募集资金专户办理注销手续。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要求,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北站支行、华泰联合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泰来封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来科技”)、控股子公司广东芯成汉奇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成汉奇”)与华泰联合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对公司/
子公司、保荐人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本协议的内容与
《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为优化和改善募集资金使用时的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泰来科技、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
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6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签署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全部结项,公司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募集资金专户办理注销手续。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2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