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5-021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4号)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85元,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854,7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91,729,575.47元。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3,170,347.60元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8,559,227.8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25日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6月25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566274_G01号《验资报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6号)同意,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950,0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保荐费人民币6,674,528.3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43,325,471.70元。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391,037.75元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9,934,433.9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8日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0月28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566274_G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854,700,000.00
减:发行费用 96,140,772.13
募集资金净额 758,559,227.87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644,253,681.77
减: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减: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加:累计取得理财收益 17,964,164.73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057,773.24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5,327,484.07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950,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10,065,566.05
募集资金净额 939,934,433.95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44,624,774.91
减: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50,104,889.90
减: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000.00
加:累计取得理财收益 9,036,616.77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905,928.4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147,314.3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华夏银行深圳龙岗支行和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麦地南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华夏银行深圳龙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惠州惠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江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长寿路支行、中信银行佛山分行营业部和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麦地南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资金余额
(人民币元)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 752900141510666 35,212,319.21
州分行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44050171873700001153 注1
司惠州江城支行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8020829200227770 注1
司惠州惠城支行
4 华夏银行深圳龙岗支行 10864000001091757 注1
5 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80020000016463724 115,164.86
限公司麦地南支行
合计 35,327,484.07
注1:该部分银行账户已于2024年内注销。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人民币元)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8020829200695657 -
惠州惠城支行
2 华夏银行深圳龙岗支行 10864000001147340 249,612.50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惠州惠城 40060078801600000182 738,743.56
支行
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 393110100100745428 663,476.80
分行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 752900141510606 1,881,569.52
分行
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050171873700001403 -
惠州江城支行
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 665276434957 779,242.45
长寿路支行
8 中信银行佛山分行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