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6-013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66,982.96 万元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969.18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6 年 1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凌云光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8 号)同意注册,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528.2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2,545.24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6,982.96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6年 2 月 1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6〕6-17 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子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
明书》及公司《关于调减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暨调整发行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资金投资金额
1 收购 JAI 100%股权 78,719.53 78,500.00 69,528.20
合计 78,719.53 78,500.00 69,528.20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投项目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先行投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 66,982.9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1 收购 JAI 100%股权 69,528.20 66,982.96
合计 69,528.20 66,982.96
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66,982.96 万元。
四、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 2,545.24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951.80 万元,因印花税按年度申报且将自动在基本户扣缴,因此后续印花税 17.38 万元需对应置换,因此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合计为 969.1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费用类别 发行费用总额 自筹资金支付 募集资金置换
金额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2,090.56 700.00 700.00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263.19 105.83 105.83
3 律师费用 132.29 105.87 105.87
4 评估费用 28.30 28.30 28.30
5 印花税 17.38 0 0
6 材料制作费用 11.79 11.79 11.79
7 证券登记费 1.72 0 0
合计 2,545.24 951.80 951.80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66,982.96 万元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969.18 万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