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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丰明源: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晶丰明源: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4-020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胡黎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3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角度出发,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积极推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3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履行对公司及相关主体的各项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运用各自专长对公司规范运作及经营发展提出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股东大会将听取《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 2023 年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监督、核查的职责。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3 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 13.03 亿,较上年同期上升 20.74%;实现归属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91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6 亿元;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7 亿元。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23.73 亿元,相较于期初下降 5.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3.81 亿元,相较于期初下降 9.56%。

  受历年推出的股权激励计划以及未达到 2023 年业绩指标的股权激励计划冲回股份支付费用 1.76 亿元影响,本报告期内,公司共产生股份支付费用-0.58 亿元。剔除股份支付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9 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4 亿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具体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分配现金股利,不送红股。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
手续。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采用公开选聘方式遴选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开选聘结果,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为:内部董事薪酬根据其本人与公司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报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薪酬。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收入、社保待遇等。
  仅向独立董事发放薪酬,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市场薪酬水平确定独立董事职务薪酬为每年人民币 12.00 万元(税前)。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胡黎强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刘洁茜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孙顺根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包括固定工资和绩效奖金,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含子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将与关联方上海汉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50.00 万元(不含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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