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0-017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上
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81,288,539.36 元;公司 2019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2,343,910.72 元。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1,6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0,8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3.35%。
2019 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利润分配的指导意见,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符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同时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
公司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完整,分配比例明确,符合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
因此,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没有实质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