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5-051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68,903股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调整,由“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7,759,050股减少至97,590,147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97,759,050元减少至人民币97,590,147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
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2、联系地址: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九龙工业园凤凰三横路57号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0-34134354
5、邮箱:sfxk@gzsanfu.com.cn
6、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