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15,400 股
归属股票来源: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工股份”、
“公司”或“本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950,416 股,约占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7,030.5736 万股的 0.56%。其中首次授予 803,800 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的 0.47%;预留 146,616 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09%。
(3)授予价格:13.745 元/股(调整后)。
(4)激励人数:包括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其中首次授予 295 人。
(5)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在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4 年-2026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A)档 业绩考核目标(B)档
归属期
公司归属系数 100% 公司归属系数 80%
首次授予及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预留授予的 1、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1、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若预留部 归属期 30.00%; 18.00%;
分于 2024 年 2、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2、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10 月 31 日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0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8.00%。
(含)前授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予) 1、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1、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二个 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归属期 69.00%; 39.00%;
2、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2、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9.0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9.0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1、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三个 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归属期 120.00%; 64.00%;
2、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2、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 净 利 润 增 长 率 不 低 于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4.00%。
120.0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1、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一个 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预留授予的 归属期 69.00%; 39.00%;
限制性股票 2、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2、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若预留部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9.0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9.00%。
分于 2024 年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一:
10 月 31 日 1、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1、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不含)后授 第二个 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予) 归属期 120.00%; 64.00%;
2、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2、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 净 利 润 增 长 率 不 低 于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4.00%。
120.0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净利润,
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根据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评分(X)确定归属比例,具体如下:
绩效考核评分 X≥60 X<60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X/10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归属系数×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 年 8 月 1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仁寿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 年 8 月 17 日至 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
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 年 9 月 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