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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实生物:君实生物关于2025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5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 2025-066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 年 11 月 14 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2,470.00 万份

       股权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226 人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规定,公司已完成 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建议向一名董事兼主要股东授予 A 股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2025 年 9月 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5 年 9 月 3 日至 2025 年 9 月 13 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 10 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 9 月 2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临 2025-053)。

  3、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建议向一名董事兼主要股东授予 A 股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5 年 9月 3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55)。

  4、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5 年 9 月 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5-056)。

  5、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58)、《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59)及《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权日)》。

  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实际授予登记情况

  在确定首次授权日后的股票期权登记过程中,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已被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 45.00 万份,该部分股票期权不予登记,直接作废。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实际情况如下:

  1、首次授权日:2025 年 9 月 29 日

  2、首次授予数量:2,470.00 万份

  3、首次授予人数:226 人

  4、首次授予价格:46.67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行权期限及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股票期权自相应授权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相应授权之日起计算。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权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届满之后,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进入可行权期。在满足相应行权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进行行权,应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行权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限和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50%

                      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50%

                      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序                                  获授的股票  占授予股  占授予时公司

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期权数量  票期权总  股本总额的比

                                      (万份)  数的比例      例

一、首次授予部分
1、董事

  熊俊      中国      董事长      800.0000    31.35%      0.78%

2、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225 人)  1,670.0000  65.45%      1.63%

          首次授予合计              2,470.0000  96.80%      2.41%

二、预留部分                          81.5871    3.20%      0.08%

              合计                  2,551.5871    100%      2.4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
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
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述名单已剔除在确定首次授权日后的股票期权登记过程中放弃已被授予股票期权的 9
名激励对象及其期权数量。

    5、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1、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 年 11 月 14 日

  2、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2,470.00 万份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226 人

  4、期权代码:1000000948、1000000949

  四、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二叉树模型作为定价模型,公司运用
该模型以 2025 年 9 月 29 日(首次授权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首次授予的股票
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41.09 元/股(首次授权日收盘价为 41.09 元/股);

  (2)有效期分别为:1 年、2 年(授权日至每个行权期首个可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分别为:40.18%、40.82%(分别采用可比公司在对应期限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1%、1.53%(分别采用基于中国国债于基准日的收益率,公司选择了与到期期限最接近的中国国债收益率作为无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