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5-028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66 人,注册会计师 3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40 人。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43,506.21 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
务收入为 29,244.8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22,572.37 万元。审计 2024 年上市公
司年报客户家数 125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政监管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
间有 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2 次(其中 21 次不在
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贺爱雅,2017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10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6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若萌,2022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 8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新三板公司报告 3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卫强,2004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 1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服务费按照业务的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 年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 118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 6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40 万元,信息系统审计费1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选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我们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 202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审议选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选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
业务,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