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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一科技:巨一科技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07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4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三)2024 年 4 月 26 日至 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相关
事宜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修订稿)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六)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鉴于首次授予部分有 2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5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二)鉴于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23 年增长率低于 5%,2024 年现金
分红不低于上市公司期末可分配利润的 15%,两项业绩考核目标达成其一,对应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70%,以及有 7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因此需作废处理不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9.535 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 81.535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及作废事项内容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