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88143 股票简称:长盈通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十月
特别提示
1、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为21.95元/股。
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数量为6,406,376股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数量为128,780,802股。
3、本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数量为6,406,376股(其中限售流通股数量为6,406,376股),2025年10月1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4、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仍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书(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目录
特别提示......2
上市公司声明...... 3
目录......4
释义......5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7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7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7
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12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12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情况......12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13
四、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
整情况......13
五、资金占用及关联担保情况......14
六、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14
七、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14
第三节 关于本次交易实施过程的结论性意见......15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15
二、法律顾问核查意见......15
第四节 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17
一、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17
二、新增股份上市时间......17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17
释义
在本公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预案 指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本公告书(摘要) 指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长 指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盈通
标的公司/生一升 指 武汉生一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 指 武汉生一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创联智光 指 武汉创联智光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铖丰皓 指 宁波铖丰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重组报告书》 指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报告书》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向生一升股东购买生一
升100%的股权
定价基准日 指 长盈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
业绩承诺方 指 武汉创联智光科技有限公司、李龙勤、宁波铖丰皓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方向上市公司承诺,标的公司于2025年度、
2026年度、2027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
承诺净利润 指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应
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120.00万元、人民币1,800.00万元、
人民币2,250.00万元
上市公司与武汉创联智光科技有限公司、李龙勤、宁波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铖丰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3名交易对方签署《武汉长盈
购买资产协议》 指 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创联智光科技有限公司
、李龙勤、宁波铖丰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
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上市公司与武汉创联智光科技有限公司、李龙勤、宁波
铖丰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的《武汉长盈通光电
《补充协议》 指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创联智光科技有限公司、李龙
勤、宁波铖丰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上市公司与武汉创联智光科技有限公司、李龙勤、宁波
《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铖丰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的《武汉长盈通光电
》 指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创联智光科技有限公司、李龙
勤、宁波铖丰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武汉生一升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创联智光科
《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指 技有限公司、李龙勤、宁波铖丰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
之补充协议(一)》 于武汉生一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之补充协议(一)》
《资产评估报告》 指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武汉长盈通光电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现金收购资产所涉及的武
汉生一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5]第1126号)
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务顾问/广发证券
众联评估 指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武汉创联智光科技有限公司、李龙勤、宁波铖丰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 3 名交易对方购买生一升 100%的股权。
根据众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生一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 2,837.97 万元,评估值为15,818.00 万元。本次交易各方同意以该等评估结果为基础,并最终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款为 15,800.00 万元。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发行对象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武汉创联智光科技有限公司、李龙勤、宁波铖丰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1、定价依据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
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和 120 个
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如下:
交易均价计算类型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80%(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23.66 18.93
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 21.57 17.25
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 21.76 17.41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22.00 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