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8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尔生物”)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
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459,586 股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是为严格履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中关于回购股份使用期限的相关承诺,同时增强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注销完成后,有利于增加每股收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债务履行能力。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减少 1,459,586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6%,公司总股本预计将由 317,952,508 股变更为316,492,922 股,注册资本预计将由人民币 317,952,508 元减少至人民币
316,492,922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和 2025 年 11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和《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所回购的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 邮寄或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
1.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丰源路 280 号海尔生物医疗新
兴产业园
2.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即 2025 年 11 月 18 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
9:00-11:30;14:00-17:00)。
3.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4. 联系电话:0532-88935566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