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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元医药: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皓元医药: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2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 1999 弄 3 号 4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专人送
 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保富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
 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公司总经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自身职责,有效执行股东大、董事 会的各项决议,切实履行董事职责,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及《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切实履行董事职责,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
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
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讨论,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经核查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性自查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并出具了《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
议案》

  为了反映公司在环境、社会及管治方面履行的企业社会责任,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社会各界的联系,公司出具《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根据公司成立以来的实际经营业绩和公司 2024 年度发展战略和计划,在充分考虑现实各项基础、经营能力、未来的发展计划及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公平竞争,推动提升审计质量,维护公司、利益相关方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


  保荐机构就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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