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5 证券简称:安旭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7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9 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总股本 61,333,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38.8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8 股。合计转增
29,440,03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90,773,432 股。
公司现已完成了上述权益分派,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 61,333,400 元增加至
90,773,432元。
二、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以及《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
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133.34 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077.3432 万
元。 元。
无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
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
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133.34 万股,全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077.3432 万股,
部为普通股。 全部为普通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 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
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
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 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 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 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 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起诉讼。 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的,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
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
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
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负有
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 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项; 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出决议; 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作出决议; 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应由股东大会批准的 (十二)审议批准应由股东大会批准的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项; 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
(十六)审议批准应由股东大会批准的 计划;
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担保、委 (十六)审议批准应由股东大会批准的
托理财、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担保、委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托理财、关联交易事项;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事项。 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项。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 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长(如有)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
的一名董事主持。 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
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 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 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
监事主持。 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
举代表主持。 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
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 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 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 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
会。 会。
第七十五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 第七十六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
特别决议。 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权的过半数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