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9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3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668,198股,发行价每股人民币133.45元,共计募集资金5,560,621,023.1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78,031,051.16元(其中,不含税承销费为人民币262,293,444.49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人民币15,737,606.67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5,282,589,971.94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333,763.01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79,993,815.6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68号)。
(2)2023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6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37,911,755股,发行价每股人民币42.97元,共计募集资金5,926,068,112.35元。坐扣承销费、保荐费及持续督导费7,100,000.00元(其中,不含税承销费为人民币6,698,113.21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人民币401,886.79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5,918,968,112.35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分别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用、审计验资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645,005.51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914,724,993.6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3-1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9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注] A 529,407.39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B1 542,500.59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5,402.21
项目投入 C1 2,318.7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9.6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D1=B1+C1 544,819.29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5,411.9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差异 G=E-F
注: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1,833.38万元,其中 168.00 万元直接从募集资金监管户扣除,剩余 1,665.38 万元发行费从募集资金监管户之外的账户支付;截
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上述 1,665.38 万元中的 256.73 万元已于募集资金专户转至募集资金监管户之外的账户,因此募
集资金账户余额中包含上述 1,408.65 万元应扣除的发行费用。
(2)2023 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注] A 591,750.4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B1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目投入 C1 592,079.8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329.4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D1=B1+C1 592,079.80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29.4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差异 G=E-F
注:律师费用、审计验资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
外部费用 464.50 万元,其中 186.60 万元直接从募集资金监管户扣除,剩余 277.90 万元发行费从募集资金监管户之外
的账户支付;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上述 277.90 万元已于募集资金专户转至募集资金监管户之外的账户,因此募集
资金账户余额中包含上述 277.90 万元应扣除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2019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12月11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凯赛(太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用
户四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11月25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苏市支行及凯赛(乌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用户四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12月20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及凯赛(金乡)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2月18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及凯赛(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3月1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凯赛(太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23 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 年 3 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9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121906761410303)、中国银行乌苏市支行(107089861989)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并已完成注销手续。上述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121906761410008)、交通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银行账号:310066137013009237389)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并已完成注销手续。上述专户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9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3 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 年 1-6 月,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 年 1-6 月,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
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