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5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2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00.00万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202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36,000.00万元变更为41,000.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6,000.00万股变更为 41,000.00万股。
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2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 2022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均发生了变化,现拟将《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见《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公 司 法 》( 以 下 简 称 “ 《 公 司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券 法 》( 以 下 简 称 “ 《 证 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 》( 以下简称“《上市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1 规则》”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
“《科创板上市规则》”)《上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
规 范 运 作 》( 以 下 简 称 “ 《 指
范 运 作 》( 以 下 简 称 “ 《 指
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于【核准日 第二条……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期】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 月 24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
【注册日期】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2022年3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2 理委员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 理委员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 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 万股,于
【】年【】月【】日在上海证券 2022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所上市。 上市。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 币【】万元。 41,000万元。
第九条……依据本章程,股 第九条……依据本章程,股东
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 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4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 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
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
管理人员。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人员为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
5 理人员为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
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
监、董事会秘书。
经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新增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
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
6 / 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
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
在证券登记机构集中存管。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7 发起设立时总股本 36,000 万股股 海分公司集中存管。公司发起设立
份全部由 19 名发起人认缴。发起 时总股本 36,000万股股份全部由 19
人各自认购的股份等相关情况如 名发起人认缴。发起人各自认购的
下:发起人姓名或名称:南京老 股份等相关情况如下:发起人姓名
岩企业管理中心、南京砾岩企业 或名称:南京老岩创业投资合伙企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南京溪 业(有限合伙)、舟山砾岩企业管
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自
南京谷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贸区溪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伙)、南京星岩企业管理中心 合伙)、浙江自贸区谷岩企业管理
(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自贸
区星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8 【】万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
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一元。 41,0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
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 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 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
9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
规定以及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 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
准的其他方式。 式。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
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 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的除外: 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10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
其他公司合并; 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
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
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 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 股东权益所必需。
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 其他方式进行。公司因本条第一款
可的其他方式进行。公司因本条 第(三)项、第(五)项、第
第一款第(三)项、第(五)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 式进行。
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
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 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
项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