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4
第三章 股 份 ......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8
第一节 股 东 ...... 8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4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8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第五章 董事会 ...... 25
第一节 董事 ...... 25
第二节 董事会 ...... 28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4
第七章 监事会 ...... 35
第一节 监事 ...... 35
第二节 监事会 ...... 36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8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8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41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1
第九章 通 知 ...... 42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3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3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4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46
第十二章 附 则 ...... 47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以下简称“法律、
行政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乐鑫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成的股份有限公司;在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6745626329。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71
号)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Espressif Systems (Shanghai)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碧波路 690 号 2 号楼 204 室
邮政编码:20120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80,158,963 元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
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创新为生命,研发先锋技术,打造全球顶级物联网平
台公司。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计算机硬件的研究、开发,计算机软件的
研发、开发、设计、制作,销售自产产品;集成电路、通信产品及其零配
件的研发、设计,上述同类产品、灯具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
除外),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
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
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乐鑫(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亚东北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海尔赛富智慧家庭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唐斌、美的创新投资有限公司、People Better Limited、宁波
梅山保税港区乐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Shinvest Holding Ltd、
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Intel Capital Corporation、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卓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赛富皓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北京中建恒泰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王景阳。公司设立时各发
起人将其原实际拥有的乐鑫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股权所对应的乐鑫
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净资产折为公司股本。折股后,各发起人所认
购的股份的数额、持股比例和出资方式如下表所列:
序 发起人姓名/名称 认购股份 持股比例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号 (万股)
1 乐鑫(香港)投资有限公 3,486.000 58.1000% 2018 年 11 月 净资产折股
司
2 亚东北辰投资管理有限 569.232 9.4872% 2018 年 11 月 净资产折股
公司
3 Shinvest Holding Ltd 480.000 8.0000% 2018 年 11 月 净资产折股
4 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 312.000 5.2000% 2018 年 11 月 净资产折股
限合伙)
5 王景阳 270.000 4.5000% 2018 年 11 月 净资产折股
6 Intel Capital Corporation 192.000 3.2000% 2018 年 11 月 净资产折股
7 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业 150.000 2.5000% 2018 年 11 月 净资产折股
(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乐鲀
8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120.000 2.0000% 2018 年 11 月 净资产折股
合伙)
9 青岛赛富皓海创业投资 96.000 1.6000% 2018 年 11 月 净资产折股
中心(有限合伙)
10 美的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90.000 1.5000% 2018 年 11 月 净资产折股
青岛海尔赛富智慧家庭
11 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90.000 1.5000% 2018 年 11 月 净资产折股
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卓灏
12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54.000 0.9000% 2018 年 11 月 净资产折股
伙)
13 唐斌 30.768 0.5128% 2018 年 11 月 净资产折股
14 People Better Limited 30.000 0.5000% 2018 年 11 月 净资产折股
15 北京中建恒泰资产管理 30.000 0.5000% 2018 年 11 月 净资产折股
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 6,000.000 100.0000% --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0,158,963 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
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
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
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
收购其股份;
(五) 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 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