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1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
澜起电子科技(珠海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财务资助。横琴公司根据签订的财务资助协议在借款额度内基于实际业务需求提取借款,提款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每笔借款期限自提款之日起不超过 36 个月(含)。
借款利率:年息 2.35%。利息按照借款对象实际借款占用天数计算。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
公司,公司可以掌握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风险可控。本次借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横琴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其研发能力,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向横琴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为年息 2.35%,利息按照借款对
象实际借款占用天数计算。横琴公司根据签订的财务资助协议在借款额度内基于实际业务需求提取借款,提款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每笔借款期限自提款之日起不超过 36 个月(含)。
本次财务资助金额包含公司对横琴公司的前期财务资助余额 1 亿元,该笔财务资助的借款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展期 36 个月。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被资助对象名称 澜起电子科技(珠海横琴)有限公司
√借款
资助方式 □委托贷款
□代为承担费用
□其他
资助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资助期限 36 个月
资助利息 □无息
√有息,年息 2.35%
担保措施 √无
□有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横琴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的财务资助。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横琴公司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 CXL MXC、PCIe Switch 芯片等新
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目前处于研发投入阶段,需要资金支持。本次公司向横琴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所需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强其研发能力。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名称 澜起电子科技(珠海横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崇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3MADNA2YU32
成立时间 2024-06-06
注册地 珠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环岛北路 2515 号 2 单元 1801 办公
主要办公地点 珠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环岛北路 2515 号 2 单元 1801 办公
注册资本 13350 万元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 CXL MXC、PCIe Switch 芯片等新产品的研发和产
业化,目前处于研发投入阶段。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48.24%,为横琴公司的控股股
东;珠海横琴渔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26.74%;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上海橙溪模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5.06%;
ALBERTI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 持 股
4.98%;Xi Yu Holdings Limited 持股 4.98%。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
□其他
项目 2024 年日度(/经20审24计年)2年0295月年301-日9(月未/2经02审5
12月31 计)
营业收入 0 3,760.52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净利润 -15,027.85 -11,397.17
资产总额 14,983.17 22,130.57
负债总额 19,983.02 28,477.59
资产净额 -4,999.85 -6,347.02
是否存在影响被资助人
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 √无
项(包括担保、抵押、 □有
诉讼与仲裁事项等)
注 : 横 琴 公 司 股 东 ALBERTI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 ( 以 下 简 称
“ALBERTI”)为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杨崇和先生控制的企业,Xi Yu Holdings Limited
(以下简称“XI YU”)为公司董事、总经理 Stephen Kuong-Io Tai 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ALBERTI 和 XI YU 属于公司关联方。
(二)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横琴公司少数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鉴于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力,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资助主要系公司是控股股东以及其他股东的资金安排等综合原因。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横琴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为年息 2.35%,利息按照借款对象实际借款占用天数计算。横琴公司根据签订的财务资助协议在借款额度内基于实际业务需求提取借款,提款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每笔借款期限自提款之日起不超过 36 个月(含)。
本次财务资助金额包含公司对横琴公司的前期财务资助余额 1 亿元,该笔财务资助的借款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展期 36 个月。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横琴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系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能够对横琴公司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控制。在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期间,公司将加强对横琴公司的经营管理,控制资金风险,并推动其对外融资,以满足横琴公司的业务经营需要。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横琴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横琴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强其产品研发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在风险可
控的情况下,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项目 金额(万元)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
上市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 10,000 0.88
助余额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累计提 0 0
供财务资助余额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0 0
特此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