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305 公司简称:中际联合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在
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相应
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际联合 605305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亚锋 齐亚娟
联系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济南路11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济南路
号 11号
电话 010-69598980 010-69598980
传真 010-69598980 010-69598980
电子信箱 ir@3slift.com ir@3slift.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中际联合是国内领先的高空安全作业设备及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从事专用高空安全作业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高空安全作业服务,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公司产品现阶段主要应用在风力发电行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来自风力发电行业的收入 125,413.53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15.84%;同时,公司积极研发新产品及对现有产品进行技术升级,开拓非风电领域市场,在建筑、通信、水电、桥梁、消防、仓储等 17 个行业均有应用。
(一)公司所处行业基础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 0020—2024)》公司所属行业为“C 制造业”门类下的“CG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C 制造业”门类下的“CG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 C35。
(二)高空安全作业设备行业概况
根据国家标准 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高处作业,指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 或 2m 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根据机械行业标准《升降工作平台术语与分类》(JB/T 12786-2016),升降工作平台包括举升式升降工作平台、导架爬升式工作平台、悬吊式升降工作平台和异型轨道式工作平台,公司产品主要属于悬吊式升降工作平台。
(三)风力发电行业政策回顾
2024 年是我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冲刺之年,在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将成为全球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风力发电市场潜力巨大。2024 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扎实开展“碳达峰十大行动”。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核查能力,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外送通道建设,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发展新型储能,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发挥煤炭、煤电兜底作用,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
2024 年 2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了《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 年版)》,
其中,在“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装备制造”类别中,包含“风力发电装备制造”,包括适合我国风能资源和气候条件、先进高效的陆上风力发电机组和海上风力发电机组,5 兆瓦及以上海上和高原型、低温型、低风速风力发电机组配套的各类发电机、风轮叶片、轴承、电缆、变速箱、塔筒、海上风电桩基等零部件,风电场相关系统与装备等制造。
2024 年 3 月,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4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持续夯
实能源保障基础,大力推进非化石能源高质量发展。巩固扩大风电光伏良好发展态势。稳步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有序推动项目建成投产。统筹优化海上风电布局,推动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稳妥有序推动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发展。做好全国光热发电规划布局,持续推动光热发电规
模化发展。因地制宜加快推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在条件具备地区组织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
2024 年 5 月,国务院印发《2024-2025 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方案提出要加大非化石能源
开发力度,加快建设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合理有序开发海上风电,促进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开发利用。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加快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外送通道,提升跨省跨区输电能力。加快配电网改造,提升分布式新能源承载力。到 2025 年底,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 39%左右。
2024 年 8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意见指出,大力
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西北风电光伏、西南水电、海上风电、沿海核电等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推进水风光一体化开发。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保持合理布局和平稳建设节奏。到 203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 25%左右。
2024 年 8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印发《能源重点领域大规
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指出,推进风电设备更新和循环利用。按照《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的要求鼓励并网运行超过 15 年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 1.5 兆瓦的风电场开展改造升级。鼓励单机容量大、技术先进的行业主流机型替代原有小容量风电机组,支持绿色低碳材料、新型高塔技术、节地型技术、高效率及智能化风电机组应用,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的发电量,提升设备设施修旧利废水平,实现风能、土地和电网资源提质增效。推动建立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项目全过程信息监测。鼓励发电企业、设备制造企业、科研机构开展新技术、新标准和新场景研究,建立健全风电循环利用产业链体系,培育和壮大风电产业循环利用新业态。到 2027 年,能源重点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 2023 年增长 25%以上,重点推动实施煤电机组节能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输配电、风电、光伏、水电等领域实现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2024 年 8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
电力交易专章》的通知,文件指出,绿色电力是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的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发电侧主体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条件成熟时,可逐步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其他可再生能源。
2024 年 10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
文件指出,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供给能力。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科学有序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建设,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开发。就近开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在具备条件的农村地区积极发展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
2025 年 1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
方案(2025—2027 年)》的通知。文件指出,到 2027 年,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显著提升,各类调
节资源发展的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更加完善,各类调节资源调用机制进一步完善。通过调节能力的建设优化,支撑 2025—2027 年年均新增 2 亿千瓦以上新能源的合理消纳利用,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 90%。
探索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水风光基地一体化调用。结合市场、价格等机制,试点探索沙戈荒基地和水风光基地一体化协同调用机制,优化基地整体涉网性能,提升稳定支撑能力。
2025 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扎实开展国家碳达峰第二批试点,建立一批零碳园区、零碳工厂。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开展碳排放统计核算,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碳标识认证制度,积极应对绿色贸易壁垒。加快建设“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发展海上风电,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通道建设。开展煤电低碳化改造试点示范。规划应对气候变化一揽子重大工程,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环境与气候治理。
不仅是国内,欧洲及北美等国也在 2024 年出台了相关政策及规划,这些政策不仅有助于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还将对全球可再生能源市场产生积极影响。
2024 年 2 月 6 日,欧盟正式发布了 2040 年气候目标最终草案。2024 年 2 月,欧盟委员会提
交了欧盟 2040 年气候目标评估报告。委员会建议,到 2040 年,欧盟的温室气体净排放量应比 1990
年减少 90%。而欧盟 2030 年气候目标是温室气体净排放量比 1990 年至少减少 55%。确立 2040 年
气候目标,是欧盟实现碳中和之前的一个中间步骤。
2024 年 6 月,美国政府根据《通货膨胀削减法案》(IRA)提出了新的激励措施,对温室气体
排放低或零温室气体排放的电力提供税收抵免,进而促使财政援助与环境目标一致。拟议的法规就 2024 年后投入使用的设施或储能技术(如适用)申请清洁电力生产抵免,将影响所有制造清洁电力的纳税人。虽然目前美国政府对清洁能源态度消极,短期可能会对北美新能源装机产业影响,但长期来看,北美市场新能源装机需求仍会较快速增长。
(四)风力发电行业发展情况
风力发电作为一种清洁、可再生的能源,其发展前景广阔。随着政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