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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97 沪市 继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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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97:继峰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15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6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继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弘投资”)拟自本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本次增持未设置价格区间。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2019年1月14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继弘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为20,321,497股,增持金额为16,608.35万元,增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3.18%。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继弘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32,441,4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97%。

  2019年1月1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继弘投资关于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及增持完成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名称:宁波继弘投资有限公司

  (二)本次增持前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至2018年10月15日增持计划公告披露日,继弘投资持有本公司312,120,000股,占当时公司股本总额48.94%;继弘投资一致行动人WingSingInternationalCO.,LTD.(以下简称“WingSing”)持有本公司146,880,000股,占当时本公司股本总额23.03%;继弘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WingSing合计持有本公司459,000,000股,占当时公
司股本总额71.97%。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股票。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未设置价格区间。继弘投资将基于对本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证券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月内。如若本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本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2019年1月14日,继弘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为20,321,497股,增持金额为16,608.35万元,增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3.18%,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

  截至2019年1月14日,继弘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32,441,4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97%。继弘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WingSing本次增持后合计持有本公司479,321,49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74.94%。

  注:持股比例增持前后差异主要系2018年11月20日,公司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公司总股本由637,719,200股变更为639,649,000股。

    四、律师核查意见

  律师认为:增持人具备本次增持的合法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的条件;增持人及上市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增持人已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增持人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其他说明

  (一)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继弘投资依据承诺未在法定期限内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本次增持计划严格按照《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实施。在实施过程中,继弘投资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四)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继弘投资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