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3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股票期权
发行股份
股份来源 □回购股份
□其他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60个月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25,200,000股(份)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4.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是,预留数量 4,820,000股(份);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预留 占本股权激励拟授予权益比例19.13%
□否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权益 20,380,000股(份)
数量
激励对象数量 172人
激励对象数量占员工总数比例 3.55%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激励对象范围 核心技术或业务人员
□外籍员工
□其他,___________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 授予价格:6.75元/股
行权价格:10.80元/份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4007730567940
法定代表人 徐缓
注册资本 630,398,004元
成立日期 2005年3月25日
注册地址 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
股票代码 603936
上市日期 2015年12月9日
研发、制造、销售:双面、多层、柔性、高频、HDI印
刷电路板等新型电子元器件;电路板表面元件贴片、
封装;货物的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投资;不动产及
主营业务 机器设备租赁;软件的设计、开发、技术服务和咨询;
网络通讯科技产品、工业自动化设备、低压电器生产、
加工、销售;电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普通货
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所属行业 电子电路制造(C3982)
(二)近三年公司业绩
主要会计数据 2024年/2024年末 2023年/2023年末 2022年/2022年末
营业收入 3,266,245,669.79 2,913,308,302.34 2,898,178,599.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35,968,943.21 -565,750,945.13 80,938,479.11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262,558,162.60 -600,414,293.97 52,688,334.88
利润
总资产 9,043,075,245.92 7,972,075,999.31 6,930,223,950.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259,567,260.86 4,559,613,077.27 3,686,875,595.02
净资产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8 -0.95 0.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8 -0.95 0.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0.43 -1.00 0.1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40 -12.58 2.2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6.01 -13.35 1.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三)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位
1 徐缓 董事、总经理
2 谢小梅 董事、总裁办总监
3 刘远程 董事、财务总监
4 曾铁城 职工代表董事、智能信息化总部总监
5 苏武俊 独立董事
6 徐驰 独立董事
7 刘佳杰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8 王强 副总经理
9 覃新 副总经理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战略有效执行和实现经营目标,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作为激励工具。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2,52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63,039.80万股的4.00%,其中首次授予权益2,038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80.87%,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63,039.80万股的3.23%;预留授予权益共计482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19.13%,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63,039.80万股的0.76%,预留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但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人数/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72人,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上述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权益时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存在雇佣
或劳务关系。上述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应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
定,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分配情况
1、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图所示:
占授予权益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