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5-078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和
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和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同意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取消监事会后,公司将不再设监事会,原监事会成员职务自然免除,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2022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及2024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董事会拟对前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 294,3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94,300 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情况,总股本将由
365,401,826 股变更为 365,107,526 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 365,401,826 元变
更为 365,107,526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的梳理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删除监事会、监事等相关规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2)调整股东会名称,将“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后名称为《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
(3)调整董事会结构,新设职工董事;
(4)调整股东会及董事会部分职权;
(5)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其他内容进行补充或完善。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上述修订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议案进行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在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议案之前,现行《公司章程》继续有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有关事项,具体备案登记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四、公司相关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规范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制度进行了修订或制定,具体如下:
序 制度名称 修订/制定 是否提交股
号 东大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4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修订 是
5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修订 是
6 对外担保制度 修订 是
7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否
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9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10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1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12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修订 否
1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修订 否
14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5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修订 否
16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7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8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9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0 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制度 修订 否
2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否
2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制定 否
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对外担保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原文。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1 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类型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1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
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65,401,82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65,107,526 修改
2 元。 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和变更
办法依照董事长的产生和变更办法执行。担
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修改
3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登记申请书由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签署。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4 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修改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
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
5 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修改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6 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修改
人。 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第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
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