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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股份: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

公告日期:2023-11-11

威龙股份: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 PDF查看PDF原文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参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公司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事前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执业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孔祥勇、王新、满洪杰
                                    2023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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