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3 月 5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楼会议室(浙江省
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 188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6,117,54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57.187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高炎康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全部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陈海波女士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全部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当选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1.01 高炎康 105,833,050 99.7319 是
1.02 高文铭 105,764,685 99.6674 是
1.03 陈海波 105,776,685 99.6787 是
1.04 王伟立 105,764,686 99.6674 是
1.05 刘新怀 105,532,396 99.4485 是
1.06 李建平 105,552,108 99.4671 是
2、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当选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2.01 赵平 105,542,202 99.4578 是
2.02 孙小华 105,532,286 99.4484 是
2.03 董向阳 105,548,295 99.4635 是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01 高炎康 5,072,714 94.6894 0 0 0 0
1.02 高文铭 5,004,349 93.4133 0 0 0 0
1.03 陈海波 5,016,349 93.6373 0 0 0 0
1.04 王伟立 5,004,350 93.4133 0 0 0 0
1.05 刘新怀 4,772,060 89.0773 0 0 0 0
1.06 李建平 4,791,772 89.4452 0 0 0 0
2.01 赵平 4,781,866 89.2603 0 0 0 0
2.02 孙小华 4,771,950 89.0752 0 0 0 0
2.03 董向阳 4,787,959 89.3741 0 0 0 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并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薛梅、杨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6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