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0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123,386 份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行权起始时间:2026 年 2 月 6 日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以上期权将于2026年2月6日开始可以行权。本次可以行权的期权代码:1000000775。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白秋美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同意。
2、2024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4 年 10 月 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
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华新材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79)。
4、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 年 11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 11 月 28 日,根据《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进行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查同意,监
事会亦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6、2025 年 5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
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查同意,监事会亦对
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7、2025 年 7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查同意,监事会亦对
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8、2025 年 9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查同意。
9、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和股票
期权。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6 年 1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查
同意。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历次授予情况
授予批次 授予时行权价格 授予日 授予数量 授予激励对
象人数
首次授予 8.47 元/份 2024 年 11 月 28 日 377.9 万份 116
预留授予 8.38 元/份 2025 年 9 月 30 日 88.5 万份 16 人
(三)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为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据公司《激励
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行权价格由 8.47 元/份调整为 8.38 元/份;
(四)本激励计划历次行权情况
本次行权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二、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
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解除限售/行权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总数的40%。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4年11月28日,第一个限
售期/等待期于2026年11月27日届满。
序号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行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行权条件的说
权条件 明
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首次授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予解除限售/行权条件。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首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次授予解除限售/行权条件。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经审计,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
本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 18.85亿元,已达成第一个解除限售
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期/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行权系数为
100%
所属期间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个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