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1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7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44,062,929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90 元/股,此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6,222,997.1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12,264,335.45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23,958,661.65 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093 号),经审验,本次发行
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实施主体、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
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2023 年 7 月 18 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已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8,350,195.56 元(含税)后的余款人民币 427,872,801.54 元,汇入公司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永丰支行开立的
账户(账号:50131000945297528)。
(二)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436,222,997.10 元,累计
支付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 12,122,826.00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16,229,343.20 元(含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57,980,900.00 元),收到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 541,747.08 元,支付手续费人民币 4,382.50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 充 流 动 资金 募集 资 金 80,000,000.00 元, 存储 专户 的余 额为人 民币
28,408,192.48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于 2023 年 8 月 7 日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开户银行、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安徽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募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管理,并接受保荐机构及开户行的监督。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
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户类别 银行账号 余额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 集 资 金 专 50131000945297528 27,410,893.62
松江支行 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募 集 资 金 专 641454254 2,114.75
分行 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 集 资 金 专 89110078801100002289 995,184.11
张家港支行 户
合计 28,408,192.48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账号:34050173740800001734)的募集资金专
户已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9,721.45 万元置换 部分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晶华新材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已出具“天衡专字 (2023)01698 号”《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款项金额为
9,721.45 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公司前次使用 10,000 万元人民币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8,000 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
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
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
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公司资产运行质量,本着股东利益
最大化的原则,鉴于年产 OCA 光学膜胶带 2,600 万㎡、硅胶保护膜 2.100 万㎡、
离型膜 4,000 万㎡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该募投项目进
行结项,同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5,798.09 万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该部分节余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中
转出用于永久补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目前已成为国内新能源动力电池、3C 电子产品终端厂商、屏显厂商的供应商,伴随着下游市场目标终端客户的加快国产替代脚步的实际需求变化以及新能源动力电池、0LED 市场的快速发展变化,结合公司现有厂区的车间布局规划和对现有产线的升级换代,为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性能,公司将“年产 6,800万平方米电子材料扩建项目”变更为“年产 8,600 万平方米电子材料技改项目”。本次变更后的新项目由两大类产品组成,其中原 6,800 万平方米电子材料主要应用于锂离子动力电池、电子产品等的胶粘材料调整为年产 5,700 万平方米电子胶粘材料,保留了原有募投项目 83.82%的产能,产品主要用于动力电池、电子产品、汽车领域、家电领域;又基于下游市场及终端客户的需求分析,新增年产2,900 万平方米电子光学材料,产品主要用于触控显示、汽车领域、建筑领域,上述两大类产品均为对公司现有产品的扩产。
为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公司 2024 年 3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年产 6,800 万平方米电子材料扩建项目”为“年产 8,600 万平方米电子材料技改项目”。公司拟将“年产 6,800 万平方米电子材料扩建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17,139.71 万元(包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进行变更,占原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 89.63%,占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 40.43%,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为“年产 8,600 万平方米电子材料技改项目”,拟投入的总金额为 20,891.72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
金 17,139.71 万元(包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