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6-017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
合 并 报 表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0,281,101,332.74 元 , 母 公 司 报 表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4,176,945,644.5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6年3月5日公司总股本为2,136,399,076股,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2,632,415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故以剔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2,103,766,661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483,866,332.03元(含税),本次现金红利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0.5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
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超过5,000万元,且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存在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 483,866,332.03 357,770,602.69 297,951,081.82
回购注销总额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59,053,946.35 1,190,617,983.28 1,911,603,496.56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4,176,945,644.5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1,139,588,016.54
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
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1,820,425,142.0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1,139,588,016.54
回购注销总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 否
元
现金分红比例 62.60%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否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本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受益于全球汽车市场智能化、电动化趋势持续,储能市场需求强劲增长,消费电子市场复苏等有利市场环境,公司所处的新能源电池行业正处于新一轮的高速发展期,但技术迭代不断演进,市场竞争依然激烈,公司的经营需要着眼长远,从全
局性、战略性角度积极布局,应对市场变化,抓住行业机遇,谋求更好发展。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膜材料及涂覆加工、负极材料等主材,PVDF及粘结剂、氧化铝及勃姆石等功能性材料,以及新能源电池自动化装备与服务等多个产业链领域。2025年,公司凭借各项切实的提质增效举措,新产品、新工艺与新质产能不断导入,充分发挥“材料+设备+工艺”的协同优势,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59亿元,业绩大幅提升。但公司整体仍处于成长期,面对行业较快的技术迭代、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司仍需通过持续的技术研发投入和优质产能建设以巩固提升市场地位,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此外,公司亦需要较为充足的资金储备满足日常经营需要。
(二)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产能建设项目、技术与工艺研发、市场开拓等,以期为股东创造更大的长期价值。
为应对下游客户快速增加的增量需求,抓住行业发展机会,公司多个生产基地正在同步推进产能扩建工作,以进一步扩大涂覆加工、基膜、PVDF、极片代工等业务的生产能力,缓解产能瓶颈,巩固扩大市场份额及长期竞争优势,涉及的建设资金需求规模较高。
为保持领先的产品与技术优势,公司各业务方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创新,以及市场开拓等亦需要较多资金投入。
上述留存收益的运用,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规模,通过做强主业最终实现投资者回报的最大化。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在利润分配方案决策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充分便利。公司将为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中小股东参与表决提供便利条件,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够充分表达自身意愿。在年度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议案时,中小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投票,公司将披露表决情况。此外,公司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在线与公司沟通并对公司经营、现金分红等相关事项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聚焦主业,努力提升经营业绩与质量,以切实的经营成果保障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水平,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兼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努力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5日召开了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方案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长期利益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本次利润分配事项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所处行业特点、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及业务发展需要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