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6-014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璞泰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2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3月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
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所在的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和要求,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客观、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36,436.15万元,其中7-12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5,112.08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满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 年 度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5,711,291,195.73 元 , 实 现 利 润 总 额
2,948,965,914.06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359,053,946.3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6,270,705,774.5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0,433,598,297.71元。公司编制的2025年财务报表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281,101,332.74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176,945,644.52元。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6年3月5日公司总股本为2,136,399,076股,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2,632,415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故以剔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2,103,766,661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483,866,332.03元(含税),本次现金红利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0.51%。
如在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
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之情形,也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
公司保荐人经核查,对该事项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十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结果,结合公司经营与可持续发展情况、行业情况、市场情况、人员所任职务和服务年限等情况,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11.1、公司董事长梁丰先生2025年度薪酬为330万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其中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关联董事梁丰先生已回避表决;
11.2、公司董事陈卫先生2025年度薪酬为330万元,公司董事韩钟伟先生2025年度薪酬为260万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2票。关联董事陈卫先生、韩钟伟先生已回避表决;
11.3、公司独立董事庞金伟先生和黄勇先生2025年度薪酬为12万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2票。关联董事庞金伟、黄勇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关联委员均已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结果,结合公司经营与可持续发展情况、行业情况、市场情况、人员所任职务和服务年限等情况,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副总经理王晓明先生2025年度薪酬为370万元;公司副总经理刘芳女士2025年度薪酬为180万元;公司副总经理刘勇标先生2025年度薪酬为300万元;公司财务总监熊高权先生2025年度薪酬为120万元;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小全先生2025年度薪酬为120万元。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要求,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履职作用,遵循独立客观的原则结合专业知识经验,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安永华明具备专业的执业能力和执业资质,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审计结果客观公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