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9 证券简称:海利尔 公告编号:2025-048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5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33,987.8336万股的3.68%。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15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33,987.8336万股的3.3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2%;预留10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33,987.8336万股的0.2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海利尔”,股票代码“603639”。
上市日期:2017年1月12日
法定代表人:葛家成
注册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城东工业园内
经营范围:水溶肥料生产与销售;农药生产与销售(肥料临时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生产;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农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与技术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养护;遥感测
绘服务、摄影服务;电子商务、软件开发、软件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营业收入 390,755.31 439,844.01 453,499.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137.27 47,320.24 46,000.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6,319.86 49,263.28 44,858.51
损益的净利润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42,381.38 338,213.98 321,195.29
总资产 686,401.69 644,863.17 583,760.22
主要财务指标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3 1.39 1.3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3 1.39 1.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48 1.45 1.32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30 14.49 14.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4.77 15.09 14.46
产收益率(%)
(三)治理结构: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现任高级管理
人员共 3 人。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
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
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
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
办法》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的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5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33,987.8336 万股的 3.68%。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15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33,987.8336 万股的 3.3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92%;预留 10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33,987.8336 万股的 0.2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公司中高层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对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618人,包括:
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任职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公司中高层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
以上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并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本计划的激励对象: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对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需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确定。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 占本计划公告
序号 姓名 岗位 股票数量(万 划拟授出全 时公司股本总
股) 部权益数量 额的比例
的比例
1 徐洪涛 董事、总裁助理 10 0.8% 0.03%
2 陈萍 职工董事、总裁助理 10 0.8% 0.03%
3 刘玉龙 财务负责人 8 0.64% 0.02%
4 迟明明 董事会秘书 6 0.48% 0.02%
5 中高层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 1116 89.28% 3.28%
工(614 人)
6 预留部分 100 8% 0.29%
合计 1250 100% 3.68%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 额的1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本次激励计划中任何一 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 额的1%。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4、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
会提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 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 留权益失效。
六、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每股 7.28 元,即满足授
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7.28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限制性 股票。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计划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的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