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018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因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于2020年6月5日开始行权,
行权期为 2020 年 6 月 5 日至 2021 年 6 月 3 日(行权窗口期除外),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574.0257 万份。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股本由 71,373.7987 万股变更为 71,947.8244 万股,注册资本由
人民币 71,373.7987 万元增至人民币 71,947.8244 万元。
二、公司本次修改章程的具体内容
由于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规章制度更新调整,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股份数、注册资本及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1,373.7987 万元 71,947.8244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71,373.7987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71,947.8244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为:普通股 71,373.7987 万股,其他 为:普通股 71,947.8244 万股,其他
种类股 0 股。 种类股 0 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
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 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
方式增加资本: 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
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发行、转股程序和安排以
及转股导致的公司股本变更等事项应
当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等文件的规定以及本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
(二)要约方式; 行。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其他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其他方式。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
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 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 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 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
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 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
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
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
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
地点为:公司住所地会议室或股东大 地点为:公司住所地会议室或股东大
会通知中指定的地点。 会通知中指定的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 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 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
出席。 出席。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
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
会议召开日前至少 2 个工作日公告并
说明原因。
第八十九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第八十九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 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
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
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
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
外。
第九十六条 (三)董事候选人在股 第九十六条 (三)董事候选人在股
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 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承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 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 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
实履行董事职责; 实履行董事职责;
第一百零七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 第一百零七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
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 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 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 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 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 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
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 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
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 委员会的运作。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 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投资、收购出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由公司制
定的对外投资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对外担保制度等具体制度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
事会会议; 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应谨慎授予董事长职权,例行 董事会应谨慎授予董事长职权,例行或长期授权须在章程中明确规定。 或长期授权须在章程中明确规定。
批准未达到提交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对
外投资、 购买、出售资产及其他交易
事项(对外担保除外)。
第一百三十一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 第一百三十一条 总经理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