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1-082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细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1 号),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非公开
发行股票 19,517,083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24.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 468,409,992.00 元。该股款由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扣除承销保荐费5,000,000.00 元(承销保荐费总计 6,000,000.00 元,公司已用自有资金支付
1,000,000.00 元)后,将剩余的募集资金 463,409,992.00 元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
分别汇入公司下列银行账户:
( 1 ) 交 通 银 行 湖 州 织 里 支 行 开 立 的 人 民 币 存 款 账 户 ( 账 号 :
335061709013000140526)327,890,000.00 元。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开立的人民币存款账户(账号:572900152710903)135,519,992.00 元。
另扣除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2,286,218.63 元(含增值税),加上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额 412,427.45 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1,536,200.8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了苏公 W[2021]B103 号验资报告。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中披露的募集
资金用途,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6,841 万元(含),公司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万元)
1 年产 12 万片碳化硅半导体材料项目 46,940 32,789
2 补充流动资金 14,052 14,052
合计 60,992 46,841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一定的闲置情况。
三、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理财产品品种及收益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该次购
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控制安全性风险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会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理财产品均满足保本要求,且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
另外,公司财务部将跟踪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所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与募投项目计划相匹配的保本短期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其风险低、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可以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保本短期理财产品属于现金管理范畴,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
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2、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及审批程序;
4、我们一致同意: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该等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东尼电子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