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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日期: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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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目 录


会议须知......3
会议议程......5
议案 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6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爱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会议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一、本次会议会务处设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及相关会务工作。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 A 股股东为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以下统称“股东”)按规定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件资料,经律师验证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进入会场后,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

  四、与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对任何干扰股东大会召开或侵犯其他股东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送有关部门查处。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均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履行法定义务。大会工作组与主持人会视会议的具体情况统一安排股东发言和解答,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以使其他股东有发言机会,股东发言应围绕股东大会的议程。股东大会表决时,不进行股东发言。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商业机密等方面的问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
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不选、多选或涂改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请务必在表决票上填写股东名称或姓名、持普通股数、在“股东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处签名,否则,该表决票作废,视同未参加表决。

  七、股东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八、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九、公司聘请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地点及主持人

  1、时间:2024 年 2 月 28 日 14 点 30 分

  2、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开发区利泽中园二区 218、219 号楼爱慕大厦会议室

  3、主持人:董事长张荣明先生

    二、网络投票系统及起止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2 月 28 日至 2024 年 2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现场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2、主持人宣读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总数
  3、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4、宣读各项议案,与会股东就议案进行逐项讨论、审议并表决

  5、休会、统计表决票

  6、监票人代表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7、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8、宣读法律意见书

  9、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10、会议结束


          议案 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周海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周海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拟提名王凡林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8 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凡林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山东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财政部财科院博士后研究;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国际访问学者;2021 年 12 月至今任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6 年 6 月至今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凡林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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