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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控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5-063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线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25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王保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了《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对该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给予确认。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巧生、丁绍成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巧生、丁绍成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办理公司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的数量或/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6)授权董事会实施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去世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行权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7)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需等修改得到相应的批准后方能实施;

  (8)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9)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股票期权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0)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上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日、授予对象、行权价格的确定等相关事项;

  (11)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认为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派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4、提请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
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行使。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巧生、丁绍成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巧生、丁绍成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巧生、丁绍成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决策预留份额的分配、解锁方案及未解锁份额的处理等事项;
  5、授权董事会对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6、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变更本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与方法;

  7、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8、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9、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巧生、丁绍成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拟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宁航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