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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18 沪市 水发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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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发燃气: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17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5-041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后

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由 5.29 元/股调整为 5.23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94,517,958 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95,602,294 股(含本数)。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一、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及数量调整依据

    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已经 2023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
议,以及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23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修订
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已经2025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
202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相关事宜
已经 2024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4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修订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价格及数量具体条款如下:

    (一)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5.2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本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D 为每
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二)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为不超过 94,517,958 股(含本数),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的股票发行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及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二、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
红利 0.068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59,070,92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1,216,822.83 元(含税)。

    2025 年 7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7 月 14 日,除息日为 2025
年 7 月 15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
实施完毕。

    三、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及数量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现对本次
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做出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认购价格(5.29 元/股)-每股派
发现金股利(0.068 元/股)=5.23 元/股(计算结果向上取整)。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调整后的发行价格=500,000,000 元/5.23 元/股=95,602,294 股(计算结果向下取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由不超过 94,517,958 股调整
为不超过 95,602,294 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