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72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6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600.00 万元,扣除本次股票发行累计发生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254.8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6,345.20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
告》(容诚验字[2024]251Z0010 号)。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663,452,020.03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金额 37,361,079.41
其中: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 0.00
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包括置换 37,361,079.41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0.00
减: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 450,000,000.00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 1,880,396.15
手续费净额
其中:以前年度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 0.00
续费净额
本期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 1,880,396.15
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应结余余额 177,971,336.77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178,137,241.25
注: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与应结余余额的差额 165,904.48 元系发行费用中暂未支付
的印花税。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已根据前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
款专用。2024 年 6 月 17 日,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乡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山东键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键兴新材料”)、常州键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账号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乡支行 1608004529200666668 73,820,156.7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537900998210666 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32050162675609877777 75,255,547.7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537901428310999 29,061,536.7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32050162675609888777 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537900998210777 0.00
合计 178,137,241.25
注:截至本专项报告披露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账户(账户:3205016267560988877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账户(账户:537900998210777)
已予以注销并已办理完毕相关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9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具体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和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50,915,796.42 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 37,361,079.41 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 13,554,717.01 元(不含增值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51Z0200 号)。保荐机构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前述资金已完成置换。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 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之内(含 12 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
为 45,000.00 万元,投资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 22,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 15,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 5,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 3,000.00
合计 45,000.0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
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
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保荐机构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具体调整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