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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材料: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25


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6-008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2 月 25 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领航大厦 3 栋 1201 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燕现军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1 人,代表股份 1,211,429,09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2.27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208,213,33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2.05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7 人,代表股份 3,215,76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9 人,代表股份 3,239,76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1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7 人,代表股份 3,215,76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4%。

  3.公司现任董事、拟任董事候选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燕现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208,595,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6,2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393%。

  表决结果:燕现军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许洪波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208,599,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0,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628%。

  表决结果:许洪波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陈向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208,595,5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6,2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396%。

  表决结果:陈向军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王成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208,595,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6,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394%。

  表决结果:王成伟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张宏山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208,614,4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5,1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229%。

  表决结果:张宏山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傅仁辉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208,591,9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2,6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280%。

  表决结果:傅仁辉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李春成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208,595,9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6,6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517%。


  表决结果:李春成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郑文革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208,615,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26,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598%。

  表决结果:郑文革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 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211,043,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反对34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8%;弃权 3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54,3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041%;反对 34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662%;弃权 3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97%。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3.02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210,704,0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2%;反对68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9%;弃权 3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514,7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218%;反对 68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577%;弃权 3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05%。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3.03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210,704,0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402%;反对68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9%;弃权 3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514,7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218%;反对 68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577%;弃权 3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05%。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3.04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1,210,699,1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397%;反对6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弃权 3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509,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4706%;反对 69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090%;弃权 3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05%。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翁连诚、徐双豪两位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