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6 证券简称:移远通信 公告编号:2025-025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 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3 年 7 月
8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8 日通过张榜方式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
内部予以公示,名单公示期为不少于 10 天,从 2023 年 7 月 8 日至 2023 年 7
月 17 日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并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
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2023 年 7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4、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
内 容 请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0 元(含税)。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64,574,906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2,917,252 股后的股本数为 261,657,654 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8,782,341.94 元(含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0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
股本 264,574,906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2,917,252 股后的股本数为
261,657,654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6 元,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68,030,990.04 元(含税)。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和 2024 年 9 月 20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第十章 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
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及公司 2023 年度以及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本次调整
后的行权价格为 P = P0–V = 54.84-0.11-0.26=54.47 元/股。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行权价格由 54.84 元/股调整为 54.47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公司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行权价格的调
整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
意该议案。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已经获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行权价格的原因和依据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本激励计划的安排。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等事宜。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