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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科: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上海建科: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153  证券简称:上海建科    公告编号:2023-007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产品种类: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
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二)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裁行使自有资金理财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为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公司制定了以下内部控制措施:

  (一)公司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进行投资,并保证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公司资产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三)公司资产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由董办及时予以披露。

  (四)董事会对理财产品的购买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
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及其公允价值变动在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等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理财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的前提下,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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