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0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股票期权
√发行股份
股份来源 □回购股份
□其他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60个月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 696.77万股
量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 1.11%
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是,预留数量139.35万股;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预留 占本股权激励拟授予权益比例20.00%
□否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557.42万股
票数量
激励对象数量 126人
激励对象数量占员工总数比例 17.21%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激励对象范围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外籍员工
□其他,___________
授予价格 4.86元/股
如无特别说明,本摘要公告所述词语或简称与《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同。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3727536666U
法定代表人 马冰冰
注册资本 62,953.808万元
成立日期 2001-06-26
注册地址 天津市北辰区科技园区环外发展区高新大道65号
股票代码 603135
上市日期 2023-04-10
主营业务 智能装备及生产线的研发、工艺及装备设计、生产制
造、技术服务及销售
所属证监会行业 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二)近三年公司业绩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营业收入 1,528,361,366.07 1,116,822,435.35 956,260,334.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283,246,643.35 181,993,876.08 56,355,719.97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264,354,651.54 169,400,307.35 29,453,364.41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总资产 2,733,051,984.31 3,886,192,342.28 3,817,629,156.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486,107,076.13 3,075,475,099.98 3,016,060,179.61
资产
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6 0.30 0.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6 0.30 0.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0.52 0.28 0.05
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07 6.85 1.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19.66 6.38 0.97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位
1 马冰冰 董事长
2 谷峰兰 副董事长
3 王洪新 董事、总经理
4 安铁锁 董事、副总经理
5 徐彬 董事
6 高坤 职工董事、副总经理
7 李森 独立董事
8 刘维 独立董事
9 宋玉侠 副总经理
10 霍利锋 副总经理
11 陈孟华 副总经理
12 杜晓舟 董事会秘书
13 严慧 财务总监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重科技”“公司”或“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本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形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及种类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96.77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62,953.8080 万股的 1.11%。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557.42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62,953.8080 万股的 0.8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0.00%;预留 139.35 万股,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62,953.8080 万股的 0.2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0.00%。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对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核实确定。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与实施本激励计划的目的相符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激励对象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126 人,占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员工总数 732 人的 17.21%,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中重科技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
同或聘用合同。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薪酬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拟授出全部权 草案公布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