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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02 沪市 百合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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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02: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董事、监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9

603102: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董事、监事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102          证券简称:百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董事、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董事及监事辞职情况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计永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计永胜先生因个人工作繁忙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计永胜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计永胜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计永胜先生的辞职报告生效前,计永胜先生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董事会相应职务。
  计永胜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计永胜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和规范运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刘禄增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禄增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刘禄增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非独立董事后生效。在刘禄增先生的辞职报告生效前,刘禄增先生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董事会相应职务。
  刘禄增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期间认真履职、勤
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刘禄增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和规范运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监事辞职情况

  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非职工代表姚建伟先生及职工代表监事刘海涛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原因,向监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相应职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姚建伟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后生效;刘海涛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职工代表监事后生效。在姚建伟先生及刘海涛先生的辞职报告生效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监事会相应职务。

  姚建伟先生及刘海涛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姚建伟先生及刘海涛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和规范运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补选董事及监事候选人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
的正常运作,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秉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同意提名姚建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刘禄增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
选举郑志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郑志海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李秉胜先生及姚建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经公司监事会核查,刘禄增先生及郑志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秉胜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秉胜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未发现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秉胜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秉胜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同意提名李秉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姚建伟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未发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姚建伟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姚建伟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同意提名姚建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秉胜先生,男,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济南军区总医院医师、主任医师,现任解放军 960 医院主任医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秉胜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姚建伟先生,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荣成市蒲家泊渔业公司员工、办公室主任、荣成市百裕丰海水昆布有限公司办公室专员;2006 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资质部经理、监事,现任公司总务办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姚建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0.987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7%),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禄增先生,男,195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鸿洋神海洋生物副总经理;2005 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工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禄增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71.073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67%),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四)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郑志海先生,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初中学历。曾任鸿洋神水产科技职工;2005 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电工科科长,机电设备科科长,现任公司设备工程部职工。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郑志海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21.002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89%),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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