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仪股份”或“公司”)于2024 年10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根据《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因实施股权激励回购注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公司注册资本由39,499.50万元变更为51,341.1750万元,公司总股本由39,499.50万股变更为51,341.1750万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2024年7月9日披露的《川仪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前述证券变更登记。
二、公司经营范围变更
根据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及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的要求,拟调整经营范围,具体修订情况见本次章程修订对照表。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本次修订前条款 本次修订后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9,499.50 万元。 51,341.1750 万元。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九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
人。 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由董事
会选举产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
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七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第十七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营范围: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及工程成 营范围:一般项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套、环境分析仪器及工程成套、仪器仪 装置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电气自动化系统及装置、高低压电 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环境气设备、自动化仪器仪表成套装置和控 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制盘、台、箱、柜及相关产品、电缆桥 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架及相关产品、空气净化设备及配件的 品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设计、制造、销售及其技术咨询服务、料制造,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技术服务;阀门的设计、制造、销售、造,金属材料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检修与维护及其技术咨询服务;医疗器 品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械的设计、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 金属结构制造,特种陶瓷制品制造,钟(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计算机 表与计时仪器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及计算机网络的开发、应用及其技术咨 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物联网询服务;混合集成电路及微电子器件、设备制造,计算器设备制造,汽车零部功能材料及元件、汽车、摩托车零部件 件及配件制造,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气(不含汽车发动机、摩托车发动机)、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工业自动控制普通机械设计、制造、销售及其技术咨 系统装置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询服务;轨道交通设备及零部件的设 器仪表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计、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轨道交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
本次修订前条款 本次修订后条款
通设备工程配套、系统集成、安装调试、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运营维护、管理及技术咨询服务;环保 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系统集成、安 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装调试及其技术咨询服务;市政、环保 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锻件工程系统成套的设计、运营维护、安装 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调试、管理及其技术咨询服务;贵金属、新型陶瓷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有色金属及合金的熔炼、加工、制造销 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粉末冶金制品的制 件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造、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物联网设备销(涉及许可经营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软件
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
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第二类医疗
器械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气压动力机
械及元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机械
设备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汽
车零部件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轨
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普通机械设
备安装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
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量技术
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市政设施管理;
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电子、
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
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通信传输设
备专业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
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
本次修订前条款 本次修订后条款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9,499.5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51,341.175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第二十四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第二十四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 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 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
助。 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 第三十二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
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 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法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
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三十六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 第三十六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
利: 利:
…… ……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 (五)查阅、复制本章程、股东名
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 册、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 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计报告; ……
……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计划; 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本次修订前条款 本次修订后条款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的报酬事项;
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算方案、决算方案; 本作出决议;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六)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合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