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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69 沪市 海汽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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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69:海汽集团关于继续使用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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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5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2017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结构性存款,期限不得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
月。截至 2018 年 10 月 25 日,该授权已到期。

    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结构性存款,期限不得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9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9,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82元,募集资金总额30,17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889.2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7,288.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7月5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485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和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共管协议》。
    二、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7年11月2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办理招商银行CHK00046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3月1日,年化收益率4.2%。公司于2018年3月1日收回本金6000万元,并获得理财收益69.04万元。

    2017年11月24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办理中信银行共赢利率结构18391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3月12日,年化收益率4.55%。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收回
本金1000万元,并获得理财收益13.46万元。

    2018年3月13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办理招商银行CHK00053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2018年6月21日,年化收益率4.2%。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收回本金5000万元,并获得理财收益57.53万元。

    2018年9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办理招商银行CHK00065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2018年12月28日,年化收益率3.75%。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收回本金4000万元,并获得理财收益37.40万元。

    截止目前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办理的各项理财及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全部收回。

    三、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并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结构性存款。在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决议有效期内,上述购买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将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二)投资期限

    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
承诺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审批及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和审计。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方面

    公司在每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该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进行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 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不超过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银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银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募集资金,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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