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6-010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任及前期补选情况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王清云女士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本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职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鉴于王清云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王清云女士的辞职申请将于公司股东会补选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王清云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内容详见《石大胜华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80),拟提名马濬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未经股东会审议。
近日,公司获悉马濬琦因个人原因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因此公司董事会现撤销对马濬琦先生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董事会重新提名崔慕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同步更新公司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公司董事角色的设置。
二、本次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崔慕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同意崔慕勤先生经股东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由崔慕勤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提名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公司《关于重新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内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一致同意《关于重新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崔慕勤先生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审查方式包括:查阅候选人提供的个人履历信息等,经讨论发表以下意见:经审查崔慕勤先生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崔慕勤先生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及工作经验,同意提名崔慕勤先生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6日
附:崔慕勤先生简历
崔慕勤,男,198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学士学位,2003年8月至2006年11月就职于澳洲注册会计师事务所;2007年5月至2014年8月就职于毕马威会计事务所;2014年9月至2016年6月担任伶伦提可乐箱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上市筹划总监;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担任海皇国际有限公司助理财务总监;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担任保利物业管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公司秘书;2018年10月至2019年12月担任Richdale Consultants Limited高级副总裁;2020年1月至2024年7月担任九毛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投资者关系总监;2021年7月至今担任钧濠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年9月至今任宏信咨詢服務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截止目前,崔慕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