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 花王 公告编号:2026-007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日 2026年1月16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 314.00万份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日 2026年1月16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 775.00万股
一、股权激励计划前期基本情况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拟授予的权益数量总计 1,200.00 万份/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87,689.6101 万股的 1.37%。其中,首次授予的权益数量为 1,089.00 万份/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87,689.6101 万股的 1.24%;预留授予的权益数量为 111.00 万份/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87,689.6101 万股的 0.1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1 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2025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146)等相关文件。
二、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授予日 2025/12/25
授予数量 314.00万份
授予人数 16人
行权价格 5.51元/份
√发行股份
股票来源 □回购股份
□其他
2、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日 2025/12/25
授予数量 775.00万股
授予人数 16人
授予价格 2.76元/股
√发行股份
股票来源 □回购股份
□其他
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12月25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6名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共计1,089.00万份/万股,其中股票期权314.00万份,行权价格为5.51元/份;限制性股票775.00万股,授予价格为2.76元/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53)等相关文件。
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权益登记过程中,无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所获授的全部权益。因此,本次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53)中的内容一致。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无差异。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1、获授的股票期权情况
获授的股票 占首次授予 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股票期权总 公告日股本总额比例
(万份) 量的比例
余雅俊 董事长 80.00 25.48% 0.09%
刘建哲 董事,总经理 80.00 25.48% 0.09%
何祖洪 董事,副总经理 32.50 10.35% 0.04%
祝小林 董事,副总经理 20.00 6.37% 0.02%
罗贤辉 董事会秘书 20.00 6.37% 0.02%
朱会俊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0.00 3.18% 0.01%
小计 242.50 77.23% 0.28%
业务骨干10人 71.50 22.77% 0.08%
合计 314.00 100.00% 0.36%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
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注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首次授予限 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总量 公告日股本总额比例
(万股) 的比例
余雅俊 董事长 200.00 25.81% 0.23%
刘建哲 董事,总经理 200.00 25.81% 0.23%
何祖洪 董事,副总经理 75.00 9.68% 0.09%
祝小林 董事,副总经理 50.00 6.45% 0.06%
罗贤辉 董事会秘书 50.00 6.45% 0.06%
朱会俊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00 2.58% 0.02%
小计 595.00 76.77% 0.68%
业务骨干10人 180.00 23.23% 0.21%
合计 775.00 100.00% 0.88%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注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 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二)等待期/限售期和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1、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股票期权自授予之日起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予之日起计算。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 18 个月、30 个月、42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相应部分期权授予日起 1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 40%
分期权授予日起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相应部分期权授予日起 3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 30%
分期权授予日起 4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相应部分期权授予日起 4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 30%
分期权授予日起 5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2、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